十一月 7th, 2007这不是失去之后才知道珍惜

这不是只有失去之后才知道珍惜!是自己本来想拥有,原本是唾手可得却漫不经心,失之交臂后,那种感觉是更加可惜、悲痛!甚至有些恨自己!
今天查了一下自己非常想注册的域名,原本以为是一直无人问津的,但是现在有人捷足先登了!那一刻,脑袋,轰的一下!懵了,过了好一阵,才反应过来!自己已经错失良机了!那个域名我未曾注册过,这不是失去!
原本以为自己办理了信用卡,去国外注册域名,这样会省多钱,可惜这个信用卡,搞得我是焦头烂额!过几日我在详说后来的事情!现在,对于那个域名,即使有了信用卡,也不会那么容易的得到了!
其实,那个域名是一个7位的com。围绕它,我想过很多,做一个有些类似于豆瓣一样的图书推荐社区,但是和豆瓣的图书分享又不太一样,主要是理工类学习方面的一些国内外的好教材,好课本,参考书等方面的推荐,并且一般都是由一些高校教师或者一些相关领域的牛人或者是认真读过该书的读者的推荐!这样选择某些书本的时候,就有一个参考!况且我的背后有一个很大很大的图书馆,经典教材是一堆一堆的!那个域名现在已经成了一个电子小说的站点,并且中文名字和我想的也是一样的!真是所见略同啊!
本来,我想自己使用ROR自己编程序写一个类似于乐道的翻版,但是发现实在是太困难了,而且时间也没有那么多!所以放弃了这一想法,决定使用一些现成的程序,一直在寻觅……
现在心已经平静下来了,只能说是我和那个域名的缘分未到!如果大家有心仪的东西,趁早下手,好东西,就是要抢!抢到手才有资格说——失去之后才知道珍惜!否者,那种酸楚不亚于失去之后的痛苦!
最后,我想给那位所见略同的哥们发一封邮件,看看能不能合理的转让,估计很难,因为那位哥们把cn和com.cm也注册了。如果实在不行的话,那就只有最后一条路——我相信人的创意是无止境的!既然我想到了,别人也会想到!那么,我做的只有再去想一个!
十一月 7th, 2007 at 11:20 下午
该出手时就出手啊~
我就是一个例子,不过好像偶的域名没人和我抢,不值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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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 7th, 2007 at 11:28 下午
你查询的时候是在哪个网站查询的?
某些域名注册商会收集查询记录。
我极怀疑不是你的创意和他撞车,而是被人剽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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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 7th, 2007 at 11:53 下午
@fiorano ,在想一个吧!呵呵!没什么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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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 7th, 2007 at 11:59 下午
[Comment ID #226636 Will Be Quoted Here]记不太清了,不过我想应该不会是被人剽了吧!那个兄弟好像也是认真做网站的!看看再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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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 8th, 2007 at 10:31 上午
我最近也注册了好几个com域名,一想到好的就想注册
昨晚注册到了个5位的,竟然还有些意义,真是难得。
创意无限,先试试想别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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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 8th, 2007 at 12:42 下午
以后我注册也得在国外的网站注册,国内的。。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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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 9th, 2007 at 10:46 上午
@boyeut :也只好再想一个了!
@Jack Park :国外的,便宜一些!功能也更多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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